昨日,记者了解到,8月底,新津、大邑、双流等物价局相继发文调整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其中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4角多,调价后为1.86元/立方米左右,与成都市中心城区的气价相差不大。而此前蒲江、新都等区县物价局也发出通知调整了天然气价格。
昨日,大邑县物价局公布了该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将原工业用气、商业用气、公共集体用气价格类别合并,归类为非居民用气价格,保留原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基本类别。简化后天然气销售价格分为两类,即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从1.40元/立方米调整到1.86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统一执行2.28元/立方米,其中花水湾压缩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90元/立方米。大邑县物价局称,调整后的价格从今年6月1日(含)以后的用气量起计,其中居民生活用气凡在今年8月31日前已按调价前价格结算收取了的,燃气公司不得再向居民用户补收调整价差的气费。
盘点历史上20巨富 盖茨率“活人三剑客”上榜(图) 中国500强出炉 榜单 与此同时,双流、新津县物价局在8月份先后发出通知调整了天然气价格。其中,双流居民气价从1.49元/立方米调整到1.89元/立方米,非居民气价统一执行2.23元/立方米;新津县居民气价从1.44元/立方米调整到1.86元/立方米,非居民气价采取最高限价管理,调整后最高限价为2.31元/立方米。另外,温江、蒲江、新都等地也发文调整了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居民气价均在1.85—1.89元/立方米之间,与成都中心城区居民气价相当。
对于近日我市六区县相继调整天然气价格的原因,记者了解到,主是上游气源单位已分别从今年4月25日和6月1日起调整管输费和天然气出厂基准价,从而增大了天然气供气成本,六区县物价局经公开听证或按顺价调整机制要求,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出台了调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