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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宜居住房建设任重道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25  浏览次数:133 选择视力保护色:

[摘要]城市房地产宜居住房建设任重道远进入新世纪,中国各级城镇的房地产业火爆异常。一方面,高速城镇

城市房地产——宜居住房建设任重道远
进入新世纪,中国各级城镇的房地产业“火爆”异常。一方面,高速城镇化产生的住房需求量大面广,另一方面,房地产信贷规模不断加大,投资性住房消费不断升温。综合分析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房地产业问题,主要表现在:房价上涨较快,水平总体偏高,住房消费缺乏正确引导;部分城市的住房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投放失控;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住房建设的科学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质量效益水平都还处于较低的状态,住区物业管理规范措施有待完善。此外,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相当严重,已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如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普惠大众的宜居住区建设,是城市政府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课题。
2006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力度和深度,政策出台的数量和密集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政府相关各部门从供、求两个方面进行“双向调节”,力求减缓房价的增长速度。首先,通过大比重地发展中小套型住宅来调整商品住房供应结构,使之与需求结构相匹配;通过控制由于拆迁安置带来的被动需求和抑制投资、投机需求,来缓解供、求之间的矛盾;同时,大力完善住房供应制度和分配制度,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这些政策和措施是否能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和房价的上涨,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5. 城中村现象——特别值得深思的城市功能
在我国城镇化迅速推进过程中,一种城乡杂居的城中村现象,呈现出城镇发展中特有的发展阶段特征和不同质的环境空间。城中村是城市人群最密集、存在着复杂社会问题的特殊城市功能地区;城中村是一个低成本居住的“非正规”容器,填补了廉租市场的巨大空缺,也同时提供出大量的“非正规”城市就业机会。
观察城中村的现象,可以解析中国目前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文化发展趋势、社会价值的取向,可以发现其背后包含的深层社会问题¬——城市贫困群体和低收入人群在城市中的生存需求与不断推进的城镇化当中的城市政府和国家的角色、义务。在城中村形成的诸多要素之中,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及相关政策与制度安排、村庄利益性及社会性共同体的内聚、非正式经济的独特功能与地位、对传统历史文化的认同性是城中村形成与维系的主要原因。
政府有限的住房与就业配给能力和被市场忽视的廉租房需求,在客观上造成城中村在城市中迅速增加并可能长期存在下去的趋势。各地城市政府在发展中面对的城中村问题虽然存在差异,但是为了应对不断严重的城中村违章建设问题,大都采取了从法律、法规和技术层面出台一系列的暂行规定、技术规定和编制专项规划的做法,以改善较为恶劣的居住环境。
目前开展的城中村改造规划是体现政府意图的主要载体,也是政策和法规的具体表现形式。在规划中,应特别注意保证原村民的收入,保障外来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保护和利用本土文化和社会资本,促进村民社会角色的转换。同时,政府也要关注城中村社区的集体经济转型问题,引导集体和个体的“非正规”经济得以持续地发展。
6. 城市从竞争走向协作——区域发展急需战略转型
伴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竞争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各种城市竞争力和城市综合实力排名不断出炉,进一步加剧了竞争态势。以城市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参与竞争虽然具有行政效能优势,但难以避免地遭遇到区域资源环境的瓶颈约束。
由于我国经济处在转型期,市场环境尚不完善,政府干预资源配置、主导经济发展的意愿强烈,因此在有效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城市在相对封闭的体系中各自为政,忽视区域合作,相邻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甚至不及与国外的联系;在竞争中全力追逐外源型增长,忽视内生型发展,本地经济动力不足,创新能力薄弱;为“引凤”而大肆“筑巢”,导致形象工程泛滥,建设规模和标准远远超出实际需求,许多设施长期闲置;把竞争力简单等同于增长速度,把低成本当作唯一竞争手段,过度竞争常常演变成优惠条件的比拼和土地的甩卖,甚至以邻为壑;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文化,忽略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经济空间肆意冲击、肢解社会生活空间。
面对城市竞争带来的各种问题与矛盾,一些城市和地区开始寻求协作发展途径,城市发展的战略思维开始转型,为了克服单个城市竞争能力的局限,大量区域经贸协作组织的诞生,区域协调成为“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城市竞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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