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采购我有需求: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不锈钢热点 » 江西吉安原官员出狱后再次受贿被判缓刑

江西吉安原官员出狱后再次受贿被判缓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01  作者:神仙姐姐  浏览次数:58 选择视力保护色:

[摘要]据新华社电 因受贿罪曾经被判刑入狱的江西省吉安县原国土资源局干部龚伏金,竟在取保候审期间及出狱后两次收受他人贿赂。7月25日,吉安县人民


据新华社电 因受贿罪曾经被判刑入狱的江西省吉安县原国土资源局干部龚伏金,竟在取保候审期间及出狱后两次收受他人贿赂。7月25日,吉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龚伏金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龚伏金原为吉安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2005年10月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5年7月,龚伏金获准取保候审,从看守所释放数日后,李某为感谢龚伏金之前的“关照”,送给龚伏金人民币1万元,并称为其“压惊”。
法院还查明,2008年,龚伏金出狱后不久,李某再次以补贴龚伏金买房子和孩子读书为名,送给其人民币2万元,被其“笑纳”。
据此,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打印刷新返回顶部 关闭
声明:中华不锈钢网(www.zhbxgw.com)登载江西吉安原官员出狱后再次受贿被判缓刑仅出于传递信息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亦不保证准确无误,版权/责任归其所有权人,若您认为有问题/差错请联系我们。转载请联系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