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0年10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管双反案的反补贴终裁结果,以原裁定计算错误为由,将强制应诉企业衡阳
2010年10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管双反案的反补贴终裁结果,以原裁定计算错误为由,将强制应诉企业衡阳华菱钢管公司的反补贴税率从53.65%调高到56.67%。强制应诉企业天津钢管公司的税率仍为13.66%。全国其他企业的税率相应从33.66%调整为35.17%。 2009年10月6日,美商务部对中国输美无缝管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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