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地区要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不锈钢项目和违法违规制售“地条钢”等不锈钢产品的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普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及时上报和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不留死角。
二是坚决严控新增产能。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不锈钢项目。不锈钢所有备案不锈钢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并向社会公告。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为新增产能项目办理供地、能评、环评、生产许可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三是强化三个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不锈钢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执法检查,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推动过剩产能加快退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打击新增不锈钢产能和违法违规制售不锈钢产品不坚决、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不力,甚至搞地方保护、给违规产能和制售“地条钢”企业充当“保护伞”、知情不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五是加强社会公众监督。不锈钢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公布对违规建设不锈钢产能和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